close

如意大姐:

世事有時候, 超越凡人瞭解!

老丐慶幸: 自己不是法官. 法官判死刑, 心裡一定不輕鬆! 一邊是一條命, 另外一邊, 是社會安定, 以及至少一個被害人.

國有國法, 殺人者死, 有其不可避免的以惡止惡!

近來廢死團體, 有一群喜歡胡鬧的人帶領, 給國家帶來更多混亂.

相信: 我們的社會, 還有足夠的智慧, 反對這批傢伙!

所以, 事實上, 沒有您的標題這麼悽慘!

以下是您的文字. 老丐看不見, 抄錄於此!

看電視,大姐說對死刑犯三審定讞,又可以上訴,表示法官謹慎 這樣才不會造成冤獄,以及誤判,草菅人命!

我說放屁,寧可錯殺一百,也不願意放過一個生性兇殘的罪犯!

大姐說:哇!你若生在古代,一定是秦始皇,殺人不眨眼

我說:為什麼,這個社會一定要站在加害者的角度講人權? 被害者的人權呢?難道法律是鼓勵我們大家都來做壞人嗎?

大姐說:要殺,也要殺該殺的人呀

我說:那台中機車行陳金火,騙女保險員來,強姦她,殺了她 又把她的屍體煮來吃,內臟丟糞坑,該不該殺?

大姐說:該殺

我說:跟老婆吵架,放火燒她娘家,死了四個人,該不該殺?

大姐說:該殺

我說:你看單單這兩個案子,你都說該殺,那還有更可惡的 用鐵鎚打他爸爸腦袋二十下,讓他老爸死亡的,你不更氣! 這種人你不讓他們執行死刑,將來回到社會來 豈不是又是一個社會的不定時炸彈,大家都危險 大姐說:


為天地立心,為生民立命.為往聖繼絕學,為萬世開太平!

本文出自 健康醫藥 – 遠離慢性病..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anrabbi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